八家物业被罚!武汉城管曝光小区违建十大案例
八家物业被罚!武汉城管曝光小区违建十大案例
八家物业被罚!武汉城管曝光小区违建十大案例湖北日报讯(记者张竞恒、通讯员王越、闫豪(yánháo))5月27日,记者从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了解到,根据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(cháchǔ)违法建设条例》相关(xiāngguān)规定(guīdìng),武汉市城管部门对(duì)一批未履行控查违职责的物业企业进行处罚,共涉及8家物业公司,处罚金额2000元至10,000元。
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(tiáolì)》(下称《条例》)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,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违法建设的(de),应当予以劝阻,立即向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报告,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(diàocháqǔzhèng)和执法工作。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(wéifǎn)《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拒(jù)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或执法工作的,由执法机关责令改正;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并建议有关部门将(jiāng)相关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及(jí)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系统。
这8家(jiā)接受处罚的(de)物业公司有的对违建行为未履行劝阻职责(zhízé);有的劝阻无效后未将现场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;有的甚至出现多次违规、拖延、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的情况。
此次曝光十大(shídà)典型(diǎnxíng)案例,旨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行业自律,切实履行违法建设控管责任,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筑牢控查违第一道防线。
武汉市城管委相关(xiāngguān)负责人表示,今年,执法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,对整改不力、屡教不改的物业服务企业,依法将处罚信息(xìnxī)抄送住更、发改等部门,采取资质降级、信用扣分等措施实施联合(liánhé)惩戒,形成有效(yǒuxiào)震慑。
十大(shídà)典型案例详细信息:
多次违规或不(bù)配合执法
1.某海(mǒuhǎi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履行控查(kòngchá)违职责(zhízé)案。2024年11月(yuè)29日,汉阳区建桥街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,发现汉阳区建桥街中海寰宇天下天钻项目(xiàngmù)顶楼存在多处违法建设,并已建成。该项目于2023年11月交付使用,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,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要求将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。在拆除(chāichú)过程中,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故意拖延、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(gōngzuò),造成严重后果。2025年4月25日,执法机关(zhífǎjīguān)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(rénmínbì)10000元整。
中海寰宇天(tiān)下天钻项目顶楼违建(画圈处)被拆除。
2.武汉彩千某(cǎiqiānmǒu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(kòngchá)违职责案。2024年3月20日,东湖高新区九峰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,曲水憩园小区内共3处违法(wéifǎ)建设已建成。此前,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,予以劝阻,劝阻无效后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(bùmén),且在拆除(chāichú)过程中,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。执法机关(zhífǎjīguān)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下达(xiàdá)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武汉彩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城管查处曲水憩园小区违建(wéijiàn)。
3.华(huá)某城物业(wùyè)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(fēngōngsī)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案。针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(guǎnlǐ)的华侨城小区出现新增违法建设问题,执法(zhífǎ)队于2024年6月(yuè)和10月分别对该(gāi)企业处以2000元和3000元的罚款。然而,该企业屡教不改,对后续新增的违建,既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。2024年11月7日,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(fāxiàn)该公司管理区域内涉嫌再次新增2处违法建设。在执法机关调查过程中,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仅隐瞒(yǐnmán)违建相关情况,还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。针对上述行为,执法队员依法下达《责令限期(xiànqī)改正决定书》,并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规定,参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(liànghuà)细化基准表》(下称《细化基准表》),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(rénmínbì)9900元整。
4.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(bù)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5月30日,洪山区青菱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鄂旅投(tóu)书院(shūyuàn)世家小区内新增4处违法建设。经查,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进出口材料运输把关不严,任由材料随意进入,针对新增违建未履行劝阻、报告职责。根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(dìèrshíjiǔtiáo)的规定,执法人员当即(dāngjí)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同时(tóngshí)依据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(fákuǎn)人民币10000元整。
鄂旅投书院世家小区内违建(wéijiàn)。
5.武汉(wǔhàn)嘉某(jiāmǒu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(kòngchá)违职责(zhízé)案。2023年3月23日,东西湖区径河街综合执法中心人员日常(rìcháng)巡查中,在东西湖区径河街天赐金龙城小区A区,发现四处楼栋顶台和露台存在搭建违法建设行为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,未(wèi)履行违建劝阻报告职责,执法机关对(duì)物业服务公司下达了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依照《条例》及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6.武汉(wǔhàn)某康(mǒukāng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案。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横达盘龙湾竹苑存在违建。经查实,该小区一处现场建设框架结构,未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属于违法抢建行为,物业服务企业未向执法机关或盘龙城管委会上报违建情况,导致新增违法建设。执法机关于2024年12月20日(rì)对当事(dāngshì)公司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(sòngdá)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改正,并(bìng)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。
未履行劝阻(quànzǔ)和上报职责的
7.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有限公司听涛观海(guānhǎi)分公司(fēngōngsī)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5年2月17日,市城管执法委执法人员根据城运平台预警推送信息提示,对(duì)蔡甸区(càidiānqū)听涛观海龙台桃园小区进行抽查,发现有两处在建(zàijiàn)违法建设。物业公司虽(suī)发现但未劝阻、制止及(jí)上报。执法人员现场(xiànchǎng)制作了《现场检查(勘验)笔录》等文书。2月20日,执法人员依据(yījù)《条例》第十一条,向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(2025)城责改字【2025】第00001号,要求其限期整改。2月28日复查时,物业公司承诺及时报告并配合执法。鉴于其未履行劝阻上报职责,导致违建形成,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并参照《细化(xìhuà)基准(jīzhǔn)表》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。
8.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(wùyèguǎnlǐ)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8月5日,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执法人员在(zài)玉龙岛花园水云居巡查时,发现1处违法建设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,但是并未(wèi)劝阻,也未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(bànshìchù)及城管局等相关部门。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(dìshíyītiáo)相关规定(guīdìng),执法机关对(duì)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下达了《责令改正(gǎizhèng)通知书》。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及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。
9.武汉(wǔhàn)远洋(yuǎnyáng)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8月6日,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园区管委会执法队员在巡查(xúnchá)过程中,发现远洋庄园小区内(qūnèi)存在(cúnzài)1处违法建设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武汉远洋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巡查、发现、劝阻和上报职责,执法队员依照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(guīdìng)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《责令限期改正(gǎizhèng)决定书》,依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》(武城管规〔2023〕1号)规定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处以(chǔyǐ)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。
10.华某城物业(wùyè)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7月3日,东湖风景区城管(chéngguǎn)执法(zhífǎ)队员(duìyuán)巡查时,发现东湖风景区华侨城天樾二期涉嫌(shèxián)新增1处违建,该(gāi)小区由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。执法队员依法对该企业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根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,并参照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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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日报讯(记者张竞恒、通讯员王越、闫豪(yánháo))5月27日,记者从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了解到,根据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(cháchǔ)违法建设条例》相关(xiāngguān)规定(guīdìng),武汉市城管部门对(duì)一批未履行控查违职责的物业企业进行处罚,共涉及8家物业公司,处罚金额2000元至10,000元。
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(tiáolì)》(下称《条例》)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,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违法建设的(de),应当予以劝阻,立即向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报告,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(diàocháqǔzhèng)和执法工作。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(wéifǎn)《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拒(jù)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或执法工作的,由执法机关责令改正;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并建议有关部门将(jiāng)相关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及(jí)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系统。
这8家(jiā)接受处罚的(de)物业公司有的对违建行为未履行劝阻职责(zhízé);有的劝阻无效后未将现场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;有的甚至出现多次违规、拖延、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的情况。
此次曝光十大(shídà)典型(diǎnxíng)案例,旨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行业自律,切实履行违法建设控管责任,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筑牢控查违第一道防线。
武汉市城管委相关(xiāngguān)负责人表示,今年,执法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,对整改不力、屡教不改的物业服务企业,依法将处罚信息(xìnxī)抄送住更、发改等部门,采取资质降级、信用扣分等措施实施联合(liánhé)惩戒,形成有效(yǒuxiào)震慑。
十大(shídà)典型案例详细信息:
多次违规或不(bù)配合执法
1.某海(mǒuhǎi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履行控查(kòngchá)违职责(zhízé)案。2024年11月(yuè)29日,汉阳区建桥街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,发现汉阳区建桥街中海寰宇天下天钻项目(xiàngmù)顶楼存在多处违法建设,并已建成。该项目于2023年11月交付使用,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,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要求将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。在拆除(chāichú)过程中,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故意拖延、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(gōngzuò),造成严重后果。2025年4月25日,执法机关(zhífǎjīguān)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(rénmínbì)10000元整。
中海寰宇天(tiān)下天钻项目顶楼违建(画圈处)被拆除。
2.武汉彩千某(cǎiqiānmǒu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(kòngchá)违职责案。2024年3月20日,东湖高新区九峰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,曲水憩园小区内共3处违法(wéifǎ)建设已建成。此前,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,予以劝阻,劝阻无效后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(bùmén),且在拆除(chāichú)过程中,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。执法机关(zhífǎjīguān)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下达(xiàdá)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武汉彩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城管查处曲水憩园小区违建(wéijiàn)。
3.华(huá)某城物业(wùyè)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(fēngōngsī)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案。针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(guǎnlǐ)的华侨城小区出现新增违法建设问题,执法(zhífǎ)队于2024年6月(yuè)和10月分别对该(gāi)企业处以2000元和3000元的罚款。然而,该企业屡教不改,对后续新增的违建,既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。2024年11月7日,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(fāxiàn)该公司管理区域内涉嫌再次新增2处违法建设。在执法机关调查过程中,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仅隐瞒(yǐnmán)违建相关情况,还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。针对上述行为,执法队员依法下达《责令限期(xiànqī)改正决定书》,并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规定,参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(liànghuà)细化基准表》(下称《细化基准表》),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(rénmínbì)9900元整。
4.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(bù)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5月30日,洪山区青菱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鄂旅投(tóu)书院(shūyuàn)世家小区内新增4处违法建设。经查,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进出口材料运输把关不严,任由材料随意进入,针对新增违建未履行劝阻、报告职责。根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(dìèrshíjiǔtiáo)的规定,执法人员当即(dāngjí)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同时(tóngshí)依据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(fákuǎn)人民币10000元整。
鄂旅投书院世家小区内违建(wéijiàn)。
5.武汉(wǔhàn)嘉某(jiāmǒu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(kòngchá)违职责(zhízé)案。2023年3月23日,东西湖区径河街综合执法中心人员日常(rìcháng)巡查中,在东西湖区径河街天赐金龙城小区A区,发现四处楼栋顶台和露台存在搭建违法建设行为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,未(wèi)履行违建劝阻报告职责,执法机关对(duì)物业服务公司下达了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依照《条例》及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6.武汉(wǔhàn)某康(mǒukāng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案。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横达盘龙湾竹苑存在违建。经查实,该小区一处现场建设框架结构,未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属于违法抢建行为,物业服务企业未向执法机关或盘龙城管委会上报违建情况,导致新增违法建设。执法机关于2024年12月20日(rì)对当事(dāngshì)公司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(sòngdá)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改正,并(bìng)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。
未履行劝阻(quànzǔ)和上报职责的
7.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有限公司听涛观海(guānhǎi)分公司(fēngōngsī)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5年2月17日,市城管执法委执法人员根据城运平台预警推送信息提示,对(duì)蔡甸区(càidiānqū)听涛观海龙台桃园小区进行抽查,发现有两处在建(zàijiàn)违法建设。物业公司虽(suī)发现但未劝阻、制止及(jí)上报。执法人员现场(xiànchǎng)制作了《现场检查(勘验)笔录》等文书。2月20日,执法人员依据(yījù)《条例》第十一条,向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(2025)城责改字【2025】第00001号,要求其限期整改。2月28日复查时,物业公司承诺及时报告并配合执法。鉴于其未履行劝阻上报职责,导致违建形成,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并参照《细化(xìhuà)基准(jīzhǔn)表》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。
8.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(wùyèguǎnlǐ)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8月5日,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执法人员在(zài)玉龙岛花园水云居巡查时,发现1处违法建设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,但是并未(wèi)劝阻,也未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(bànshìchù)及城管局等相关部门。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(dìshíyītiáo)相关规定(guīdìng),执法机关对(duì)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下达了《责令改正(gǎizhèng)通知书》。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及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。
9.武汉(wǔhàn)远洋(yuǎnyáng)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8月6日,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园区管委会执法队员在巡查(xúnchá)过程中,发现远洋庄园小区内(qūnèi)存在(cúnzài)1处违法建设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武汉远洋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巡查、发现、劝阻和上报职责,执法队员依照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(guīdìng)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《责令限期改正(gǎizhèng)决定书》,依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》(武城管规〔2023〕1号)规定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处以(chǔyǐ)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。
10.华某城物业(wùyè)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7月3日,东湖风景区城管(chéngguǎn)执法(zhífǎ)队员(duìyuán)巡查时,发现东湖风景区华侨城天樾二期涉嫌(shèxián)新增1处违建,该(gāi)小区由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。执法队员依法对该企业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根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,并参照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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